
冀环党组[2021]153号
中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河北省智慧环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河北省智慧环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冀环党组[2021]153号
中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河北省智慧环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河北省智慧环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