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关于请配合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对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请配合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对接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5]276号),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迅速摸清底数。认真摸排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五即"规范建设及视频监控建设情况,并填写相关统计表(附件2-4),于2025年8月底前报送电子版至405091146@qq.com.
二、及时完成建设。督促指导重点单位查缺补漏,优先改造利用现有物联网智能设备(智能称重计量设备、智能终端、扫码设备、视频监控)完成"五即"规范建设及视频监控设置(视频监控安装点位和要求见附件5);对尚未安装物联网智能设备或现有设备不满足要求的,要督促指导相关重点单位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